所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,在我们生活中不仅有国法和家规还有行规,行规正是每个行业从事者应该遵守的行业规则。
那么对于从事淘宝开店的商家们,又应该遵守哪些行规呢?
1.侵犯淘宝商标或其它权益
未经明确授权,淘宝用户在其会员名、阿里旺旺ID、店铺名、店铺介绍、商品名、商品介绍或者与淘宝网相关的信息或其载体中,使用:
1.1 淘宝(或阿里巴巴集团或其旗下企业,下同)或其网站(包括其中的频道、类目、空间等等及其分支)、产品、服务、活动、业务、技术等的名称、商标、标识、域名、宣传语、特征性词语、图片、图形、造型、形象、电话、地址等及/或其拼音、谐音、翻译等;
1.2 淘宝的管理人员的照片、形象、姓名、花名及/或其拼音、谐音、翻译等;
1.3 可能使他人误以为该用户与淘宝有某种关系(普通会员关系除外)的其它信息,包括与上述1.1和1.2两项相近似的信息。
2.泄露他人信息
违反淘宝网关于网络信息的规定,在淘宝网及允许使用淘宝网用户名及密码登录的其它网站上传递,发布展现的信息。
3.发布违法、违规信息
使用淘宝提供的信息沟通渠道,发布违法、违规信息的行为。
4.违规发布商品
存在商品违反《商品发布管理规则》的情况,包括但不限于: 发布禁限商品(包括店铺名或店铺公告等淘宝网公开渠道中有禁限售商品信息),放错类目,信用炒作商品,无图片或者图片不符合,重复铺货(与淘宝业务相关,经淘宝许可的除外)等。
5.欺诈
以非法获利为目的,发布欺诈商品,通过拒绝使用支付宝、收款不发货等不正当的手段,侵犯其它用户权益的行为。
6.违规注册
用户通过软件或非法渠道大批量恶意注册淘宝账号,扰乱淘宝秩序或加大网站系统平台负荷的行为。
7.炒作信用度
交易双方以一方或双方增加“会员积累信用”为目的,虚构交易事实或实施其它足以影响他人“会员积累信用”的行为。
8.成交不买
买、卖双方在淘宝上成交后,买家无正当理由拒绝付款购买;或买家有非正常出价行为,已经或可能扰乱网站交易秩序的行为。
9.成交不卖
买、卖双方在淘宝网上成交后,卖家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售的行为或交易状态为“卖家已发货,等待买家确认”,但实际没有发货,诸如:“无货”淘宝寄售交易安全模式,“调货”等均不视为正当理由。
10.恶意评价
评价人以其本人或他人的名义所作的评价,其内容有违公序良俗,或淘宝认为不当;或评价人以损害被评价人利益(或谋求个人利益)为目的,通过夸大或捏造事实,对被评价人进行侮辱、诽谤、胁迫等(限于“差评”和“中评”)。
11.网上描述不符
指买、卖双方在淘宝网上成交后,买家收到的商品与卖家发布该商品信息时的描述存在不符。
12.卖家拒绝使用支付宝买、卖双
来源【企业推广】自媒体,更多内容/合作请关注「辉声辉语」公众号,送10G营销资料!